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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倒卖木材运输证者被判重刑

2000-08-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1日电记者 郑北鹰今天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贵州省天柱县原林政股股长杨顺堂非法倒卖木材运输证一案现已作出一审判决。

经查证,1998年8月至1999年11月间,杨顺堂等人非法倒卖出省木材运输证,涉及木材6000余立方米,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999年12月,有关部门将此案立案侦查,经联合专案组深入调查取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不久前提起公诉,天柱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杨顺堂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11年;同案犯李文富犯倒卖票证罪、行贿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案犯、原天柱县林业局局长杨麾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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